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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2007年度系统先进集体和优秀税务工作者的通报
乐国税人〔2008〕2号
发布单位: 国家税务局 发布时间: 2008-09-17 公开方式:
索引号: 3310020000002008004571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乐国税人〔20082

 

 


乐清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2007年度

系统先进集体和优秀税务工作者的通报

 

局属各单位:

2007年,我局在省局、温州市局和乐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组织收入288256万元,同比增长27.01%,为乐清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劲的财力保障。

为了表彰和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国税系统两个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对办公室、监察室、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四科、北白象税务分局、柳市税务分局和稽查局稽查一股等7个先进集体,林仲涛、徐世光、沈 斌、谢 俊、骆洪彬、胡玮洁、赵晓乐、王连洪、胡方龙、赵绮丽、谢加富、郑 枫、陈旭鹏、郑国伦、郑元东、毛志飞、钱贵友、倪宗富、陈乐平、林佳宜和陈文才21名优秀税务工作者,以及钱贵友、冯素敏、蔡乐乐、黄飞虎和谢加富等52007年度“窗口服务之星”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税务工作者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艰苦奋斗,团结拼搏,为推进乐清国税事业进一步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ОО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