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国家税务局 >> 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文件 >>
乐清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温州伏尔特电器有限公司等5户外商投资企业要求确认减免税资格的批复
乐国税外〔2007〕21号
发布单位: 国家税务局 发布时间: 2008-04-11 公开方式: 完全公开
索引号: YQ000-A0201-2007-003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乐国税外〔2007〕21号

各外商投资企业:

温州伏尔特电器有限公司5户外商投资企业《关于要求确认减免税资格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浙江省人民政府1991年第14号令、《温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减免管理的通知》(温国税外〔2006〕18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减免税资格确认问题批复如下:

一、温州伏尔特电器有限公司等5户外商投资企业(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外方合同出资比例占25%以上(含25%)。因此,以上5户企业可以享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税减免税资格。

二、企业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如果经营期限、外方出资比例等减免税资格确认的必要条件发生变动,并导致减免税资格丧失时,各企业必须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停止享受所得税减免税优惠,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取消减免税资格。

三、各企业在获利年度终了后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减免申请审批表》,经审核同意发文确认后,方可享受减免税优惠待遇。

 

附件:确认减免税资格企业名单(5户)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确认减免税资格企业名单(5户)

 

 

填报单位:乐清市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四科

企业编码

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合同经营期限

外方合同出资比例

法定代表人

33038270431776X

温州伏尔特电器有限公司

乐清市北白象西才村

生产销售户外交流高压跌落式熔断器及合成绝缘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凭许可证生产)

11年

33.3%

林松权

330382712516240

温州爱登豪制衣有限公司

乐清市虹桥镇西工业区

生产销售服装

15年

25%

倪学星

330382609381667

温州盛越电子有限公司

乐清市虹桥镇虹港路黎明段

生产销售电子设备用开关、接插件和抹音磁头

15年

25%

杨金生

330382609381499

温州东星电子有限公司

乐清市虹桥镇西洋工业区C—1号

生产销售开关、插座、连接器

15年

40%

倪金德

330382609380293

温州隆光机电有限公司

乐清市北白象第二工业区

生产销售低压电器及元件、电力桥架高低压控制柜、电线电缆

15年

25%

王立漫

负责人:叶寒凌                          填表人:孟晓峰                                  填表日期:2007年3月27日